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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靓丽蓝”让源头治理更有温度

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也是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6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亲切会见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入选单位代表,向他们表示诚挚问候和热烈祝贺,勉励他们再接再厉,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60年来,“枫桥经验”为什么能够历久弥新?新时代“枫桥经验”有哪些突出的特点?

“枫桥经验”是指上世纪60年代初,诸暨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的“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基层社会治理经验。从此,“枫桥经验”成为全国政法综治战线的一面旗帜。

1963年初,中共中央决定在全国农村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同年6月,中共浙江省委派出工作队到当时的诸暨县枫桥区,在7个公社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试点。参与试点的干部依靠群众,说理攻心,就地教育改造“四类分子”,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

得知枫桥区的做法后,毛泽东同志专门作出批示,向全国推广“枫桥经验”。自此,“枫桥经验”这面旗帜从小镇走向全国,在神州大地高高飘扬。

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作出重要指示。2003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指示,要充分珍惜“枫桥经验”,大力推广“枫桥经验”,不断创新“枫桥经验”。2013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2023年9月20日至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强调,要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随着近年来,电信诈骗、网络诈骗的手段不断翻新升级,犯罪手法也越发具有欺骗性、隐匿性。为了增强群众的反诈骗意识和能力,确保群众的财产不被损害。郭昌斌,南二居民区的一位社区民警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来到社区开展各类反诈宣传和宣讲。

他走近居民,帮助老年朋友识别形形色色的新骗术;他用实际案例,向居民讲述受害者被骗的过程及骗术的花样;他用专业的知识,科普群众如何防止被骗和增强反诈方法。除此之外,他还关心居民区里“小朋友”和“大朋友”,在假期里为孩子们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为他们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在郭昌斌看来,社区民警对社区的安全和谐有没有起到作用,群众能直接感受到。人民群众相信人民警察,作为人民警察,他必须为人民服务,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用实际工作去回报和服务好社区群众。